当心动变“刑动” 4人被抓

发布时间:2024-11-05 15:16 来源:平安栾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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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馅饼”看起来的确够大

  但你不是在赚钱,而是在犯罪!

  01

  案例一

  近日,叫河派出所在日常“两卡”线索核查时,发现辖区的A某涉嫌为电信网络诈骗活动提供帮助。在收集并固定相关证据后,办案民警依法将A某抓获。

  A某归案后交代,今年6月,他在某聊天软件上发布了求职信息,随后便有人主动联系他,声称有快速赚钱的机会。在金钱的诱惑和驱使下,A某将自己的建设银行卡和中国银行卡提供给对方用于非法转账。尽管知道这些资金是非法所得,A某仍然协助对方在ATM机上取现,并从中非法获利。

  目前,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02

  案例二

  近日,陶湾派出所将涉嫌非法出借“两卡”嫌疑人W某抓获。

  经查,W某接到微信网友洋洋(化名)的突然联系,对方询问W某是否有兴趣快速赚钱。洋洋告诉W某,只要他出借其名下银行卡处理一笔账,便可以获得丰厚的报酬。在能快速获取金钱的诱惑下,W某没有多想便答应了这个提议。按照约定,W某到达指定地点,将自己的银行卡和密码交给了洋洋事先联系好的上家。不久后,W某的账户收到了一笔转账,他随即按照对方的指示完成了取款操作。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03

  案例三

  近日,城关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辖区的Z某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便依法将其传唤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Z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10月份,一个微信昵称叫张经理的人添加其微信,询问他是否需要办理贷款,并称如果想申请到高额贷款就要“包装”刷流水。为了办理高额贷款,Z某将自己名下的1张银行卡提供给对方进行非法转账。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

  04

  案例四

  近日,栾川派出所将涉嫌非法出借“两卡”嫌疑人W某抓获。经查,今年8月份,W某在某APP平台认识一自称可帮其办理贷款的网友,后按对方指引将名下银行卡提供给对方周转资金。W某银行卡出借期间涉及1宗电信诈骗案件。目前,W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罚。

  当心!被骗子利用沦为犯罪的“工具人”!

  借卡给他人是高风险行为日常生活还会受到很大的影响不能使用微信扫码、充值提现不能使用网银、手机银行转账不能刷卡购物不能使用或注册支付宝账户… …甚至还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在一定时间内影响个人贷款和信用卡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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